我試著找他,但找不到人;我試著留訊息給他,但沒有回應;
我試著打他手機,但沒通過,直到那天他出現了沒有任何的不捨,
無情的眼神我說不出任何一句話,只是拿出便利貼寫上
「辛苦了!自己照顧自己!加油!」,貼在他平常喝的咖啡上
一起給他。

其實那些訊息他都收到了,沒有回覆,只因覺得無聊,
沒必要多此一舉, 對我早就沒激情了,這段感情走到這樣地步,
我要負全部的責任。

曾經給的承諾,只不過是當時的氣氛而說出口的,曾經就算只睡
兩小時,還是要每天陪你聊聊天,怕你餓、怕你冷、怕你腳酸、
怕你過馬路很危險…….但是,那都是曾經。

早就不愛了為何不早點提出,讓我這麼莫名的無法反應,
分手的前一天, 我們還非常好,我想:那是一種習慣,
以為習慣是可以繼續的, 最後他說:繼續當朋友就好,然後不再
封鎖我的MSN, 這句話的意思也許是:「那是你的事!」。

是啊!真的是我的事!要等、要活、要死,痛苦、哀傷、
快樂或思念,都跟他沒任何的關係,不是猜測,是我感受到了,
對於我,他不想管、不想聽、也不想知道, 我的死活對他而言,
不再重要,難道不該說清楚嗎?而不是這樣消失沒有任何的消息,
他說:沒有答案。  

半個月前,他開始在網路上跟我有了互動,也許在噗浪,
也許在我匿名的部落格,在上頭留言或是回應內容,又或者推薦那
些與他有關的文章,我不知道那到底代表什麼?
或許只是忽然覺得自己很無情,想做點補償,
好好安慰那個無情的自己。  

有人告訴我:就把對他的恨,變成你的創作靈感吧!

只可惜,我真的不恨,只是遺憾失去了一個聊得來的伴,
幸福並不容易,所以特別讓人著迷,曾經最掏心,曾經最開心,
謝謝這些曾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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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小琦 chi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